其他资料:
1.大约于1990年8月中旬外出昆明大板桥/小石坝厂里面煮饭,后于1990年9月中旬左右失踪。
2.失踪后家人来昆明多方寻找后无果,于1991年6月中旬左右收到写信回来,带回来了附件中的照片。信件的地址: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胡集乡鲁张庄大队行政村,寄件人:鲁香同/鲁香周(读音相似)
3.第二次来信是1992年中下旬,来信说已生一男孩,男孩大约四五个月。
4.第三次来信是1993年中旬,来信说又生了一个男孩,因计划生育因素被罚款了;经济困难,鲁的弟弟去广州打工了。
5.从此以后再无来信,多次写出去的信也杳无音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