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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外省第二代的台胞,已過世40年的父親在內地原本即有配偶與小孩,但是他生前從未提到過任何訊息,已過世20年的母親也完全不知道.30多年前二岸開放探親後,父親的老友們才透露訊息,我們也才知道內地還有諸多親友.
先父湖南沅江人,長沙師範畢業後轉考軍校黃埔15期,曾任駐印遠征軍,抗戰勝利後短期駐紮過廣州,旋即調至東北,派駐長春多年(應該是34年底至37年中,最後是任職在第七軍).在老家原有婚配並育有一子即為我的老哥哥(大我19歲,現居湘陰,大媽早已過世),早有聯繫20多年,前幾年偶然地告知我,長春那邊有人尋親過來,來人稱先父在長春也有婚配並育有三子,問我是否知道,經回覆不知此事後即與來人完全失聯.
這二年突然想到,先父過世後約一年左右,曾有一位年輕人來家裡代人尋親,所敘述有關先父的事項皆對,唯獨敘及先父育有
一子之事(我還有一個妹妹,且當時並不知道內地還有一位老哥哥)不符,所以當時也沒有留下任何聯絡訊息.
將前二段尋親事項連結後,即可判知,長春的二媽及哥哥們,不會知道先父來台後的事宜,她們所了解的一定是老哥哥那邊的事,所以就陰錯陽差的二次都錯過相認的機會.